详细介绍
近年来,随着新农村建设的不断推进,我国农村污水治理工作取得积极进展。2015年,浙江、上海、江苏、北京等发达地区的农村污水处理率分别达到62.4%,53.0%,32.0%和25.0%,但整体上看,我国农村生活污水进展仍然缓慢。2005年的时候,住建部对全国部分村庄进行了调查,结果显示96%以上农村没有配套相应的排水管网和相应的污水处理系统。经过十年的发展,2015年全国行政村的污水处理率刚刚超过10%,达到11.4%,全国农村污水处理率超过10%的省份仅有10个。欧美日本等发达国家在分散污水治理方面都已有成功的经验,非常值得我国学习和借鉴。但欧美等发达国家不存在与我国类似的城乡差别,农村与城市通常共用同一套污水治理的法律体系,不符合我国国情。而日本建立了一套不同于城市的乡村污水治理的法律体系,对于我国更有借鉴意义。